校委會拒任命陳文敏 港大兩學生提司法覆核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12/29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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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於本年9月29日會議上,否決由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及外務副會長李峰琦今分別就校委會上述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馮敬恩於入稟狀中要求法庭宣布有關決定屬違法及不符程序,而李峰琦另要求法庭強制校委會就上述決定提供解釋。

馮於庭外指其覆核理據包括校委會作出有關決定時未有給予機會陳文敏作回應,而委員亦考慮過多不相關的因素。李的覆核理據則為校委會從未曾否決有關任命建議,故應作公開解釋。

被問及李國章或將被刊憲委任為校委會主席,馮表示港大學生對此的反對立場已非常鮮明,但未能評論下一步行動。